山东泰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法律项目合规管理及刑事辩护、重大民商行诉讼(涵盖行政业务、建设工程、投融资及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律所。本所合伙人均系资深执业律师,具有10年-30年的丰富执业经历。部分合伙人曾任市级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市级律协民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所律师现分别为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律协律师实习及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库成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并担任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在沈阳某企业大区负责人擅自离职后主张78万元经济补偿的案件中,泰瀚律师在争议发生前介入,采取合法维权措施,最终职工提出的仲裁仅支持2.3万元,涉案金额降幅超过96%,成功遏制了碰瓷索赔行为。
在北京某企业劳动仲裁败诉被判补偿23万元的案件中,泰瀚团队代表企业提起诉讼并抗辩双方无实质劳动关系,生效判决仅支持3000元劳动报酬,为企业挽回了98.7%的损失。
在职工岗前突发疾病死亡案中,泰瀚律师突破常规认定,通过海量法理检索与创造性论证,成功为职工近亲属争取到工伤赔偿,推动此类案件司法认定标准的优化。
在未进行合规管理的情况下,某企业因去产能关停导致2000余名职工仲裁信访,社保补缴及滞纳金高达1.2亿元。而在泰瀚服务的企业中,300余名职工仅有3起争议,补偿总额仅为30余万元。
在提前进行合规管理的情况下,某企业在撤并过程中,200余名职工和解过渡,仲裁补偿仅为3万元。
通过提前合规管理,泰瀚服务的规模企业数千名职工无离职潮,用工关系保持稳定。
早在2025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二)颁布前,泰瀚律所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社保缴纳细则与费用返还机制,解决了劳动者拒缴社保的企业风险,相关设计与司法解释规定高度契合。
泰瀚律所突破“仅离职后竞业限制”的法律常规,约定职工在职期间同业经营禁止义务,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创新性设置劳动者过错赔偿条款,填补法律空白,强化职工履职责任感,赋予企业合法追责依据。
设计“三天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合规条款,解决企业因旷工解约易败诉的行业痛点。
创造性应用雇主责任险、工伤单险种等,为企业提供双重保障。
山东泰瀚律师事务所在劳动争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致力于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您有任何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需求,欢迎咨询山东泰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团队。